取代電視 網路將成為廣告大戶

《廣告時代》(Advertising Age)預估,今年Google和雅虎(Yahoo!)兩家網站的合併廣告收入,將與美國ABC、CBS及NBC三大電視網黃金時段的總廣告收入並駕齊驅。該商業雜誌指出,這將代表網路做為廣告媒體的革命過程中「分水嶺的一刻」。黃金時段三十秒的電視廣告曾被視為最有效果的廣告形式,但確實發生在網際網路起步之前。本週,線上廣告又再往前邁進一大步。

網路廣告 花招日新月異

此最新發明來自於Google,該網站已經開始針對較複雜的品牌廣告,而不只是個別商品,測試新的拍賣基礎服務。Google和雅虎的最大現金來源為廣告。拍賣關鍵字搜尋詞彙,除了網站本身的搜尋結果之外,還提供贊助商連結至廣告商網站,因此證明非常有利可圖。廣告商喜愛這些連結,因為它們不像電視廣告,僅針對直接可衡量的結果付費。當有人透過廣告點選而進入廣告本身網站時,才需收取費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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