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生第一個四十萬,他選擇投資法拍屋

七年級包租公 大二晉升有屋階級

他,國中曾經輟學,高中念三流高中,靠「先修班」才勉強擠進大學。但,大二時就買下人生第一間房子,他怎麼做到的?

針對六、七年級生,《Smart智富月刊》做了一項「年輕世代經濟獨立暨理財習慣」調查發現,六六.九%受訪者認為「自給自足、買房且每個月存錢」才算經濟獨立,但只有二三.八%有自己的房子,四七.五%打算買房!

買房目標辦不到,導致經濟不獨立的原因,排名第一的就是收入不夠高、不穩定。可是,七十年次,今年才二十八歲的張博儀,早在大二時,就用自己存款買下人生第一間房子,而且從此變成「包租公」,做起買房出租的生意。

時間拉回民國九十年,剛進真理大學成為新鮮人的張博儀,當同學忙著認識環境、參加社團時,他則在盤算:從高三開始跟的互助會,全部標起來可以拿到三十萬元,用這筆錢可不可以買房子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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