會福利新方向

以房養老 不再「窮得只剩房子」

台灣已是聯合國認定的老人國,有六成三的老人擁有房子,為了解決老人有房沒錢的問題,政府正研究「以房養老」方案,讓老人可以活得有尊嚴、又自在。

為了讓老人有能力繳交健保費,衛生署署長楊志良最近針對養老問題,提出住宅「逆向抵押貸款」,接著,金管會主委陳也說,將以一年時間進行「以房養老」研究,在政府釋放政策風向球後,「以房養老」引起熱烈討論。

何謂「以房養老」,這是歐美國家實施多年的養老制度,指擁有房地產的老人家,以房地產向金融機構(壽險公司、銀行)辦理抵押貸款,取得資金,成為生活費,不必依賴政府、親人供養,這對老年人口逐年攀高的台灣而言,是龐大老人社會福利支出的解套方案。

以美國為例,年滿六十二歲的老人,可以名下房地產,向辦理該種房貸的金融機構申請,通過後,屋主可以選擇一次給付,還是按月領取,或者部分金額領現、部分金額按月給付,當屋主將房屋出售或死亡,契約即終止;且當老人出售房屋時,如果賣價高於貸款金額,差額歸老人所有,如果賣價低於貸款金額,金融機構不得向老人或其子女追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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