災後一個月就定案,違反國際慣例

永久屋猴急拍板 小林村走上分裂

小林村重建兩週年,如今遷村後被拆散分居三地,村民分裂的背後,是一個三十天就決定的無償永久屋政策,也導致村民領導階層間不滿互控、資源分配失衡……。

八八水災(亦稱莫拉克風災)兩週年之際,一部記錄高雄小林村重建過程的紀錄片《爸爸節的禮物》,破台北電影節紀錄,同時得到最佳紀錄片和百萬首獎肯定。跟著駐點二十個月的導演羅興階,《商業周刊》重回小林村,看到的是分裂的小林村。

才二百七十戶的小林村居民,竟分遷於兩地三區:杉林區和五里埔,其中杉林基地再分為大愛園區和小林二村,不只居住地分開,居民感情也有裂痕,原因是什麼?「跟當時的永久屋政策,有太密不可分的關係,」小林村重建發展協會會長蔡松諭說。

無償永久屋政策由政府提供建地、公共設施,民間捐款則全額資助房舍的建造,在特定區域內有「自有房屋擁有合法權狀(含有稅籍)」的災民,無償得到房舍的永久使用權,除了繼承外,不得買賣、租賃。災民如接受無償永久屋,則須簽下贈與合約,不得再回原居住地居住及建造房屋,不須放棄產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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